8月23日,岫岩县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8月16日至17日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常委会会议精神,传达学习市委政法委有关文件精神,研究部署本院贯彻落实工作。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大新主持会议并讲话,其他院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为辽宁振兴发展的关键时期指明了方向,为做好今后检察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上来,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结合起来,与各级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工作要求结合起来,一体学习领会,一体贯彻落实,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转化为促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
会议要求,要坚持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院领导班子作出表率,相关部门开展好学习教育活动,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准确认识新时代检察机关的职责使命,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关键,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依法能动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会议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更大的责任、更强的决心、更实的举措,做好检察为民办实事。聚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聚焦人民群众更高的司法需求、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发挥检察作用,展现检察担当,以高质效的法律监督、高水平的检察履职,努力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和优质的服务环境,以更优的检察业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8月23日,岫岩县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8月16日至17日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常委会会议精神,传达学习市委政法委有关文件精神,研究部署本院贯彻落实工作。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大新主持会议并讲话,其他院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为辽宁振兴发展的关键时期指明了方向,为做好今后检察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上来,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结合起来,与各级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工作要求结合起来,一体学习领会,一体贯彻落实,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转化为促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
会议要求,要坚持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院领导班子作出表率,相关部门开展好学习教育活动,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准确认识新时代检察机关的职责使命,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关键,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依法能动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会议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更大的责任、更强的决心、更实的举措,做好检察为民办实事。聚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聚焦人民群众更高的司法需求、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发挥检察作用,展现检察担当,以高质效的法律监督、高水平的检察履职,努力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和优质的服务环境,以更优的检察业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