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上午,岫岩县人民检察院与岫岩县公安局联合设立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成立,这是鞍山市首家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马运波,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大新,县委政法委副书记贾雷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揭牌会签仪式。
马运波、黄大新共同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并签署了《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岫岩满族自治县公安局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工作细则》。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设立,是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建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的重要举措,标志着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围绕“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协同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诉讼体系迈出了坚实一步,对确保依法履行刑事诉讼职能,推动提升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检察监督能力,保障刑事案件办理质效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该办公室设立在县公安局,县检察院指派员额检察官巡回值班履行组织协调、监督协作等职责,履职内容包括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提前介入、联席会议等。
下一步,公检双方将以此为契机,统一执法办案理念,促进刑事执法司法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共同提高办案质量,增强打击合力,维护司法公正,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岫岩、法治岫岩贡献新的更大力量。
1月14日上午,岫岩县人民检察院与岫岩县公安局联合设立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成立,这是鞍山市首家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马运波,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大新,县委政法委副书记贾雷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揭牌会签仪式。
马运波、黄大新共同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并签署了《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岫岩满族自治县公安局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工作细则》。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设立,是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建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的重要举措,标志着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围绕“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协同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诉讼体系迈出了坚实一步,对确保依法履行刑事诉讼职能,推动提升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检察监督能力,保障刑事案件办理质效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该办公室设立在县公安局,县检察院指派员额检察官巡回值班履行组织协调、监督协作等职责,履职内容包括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提前介入、联席会议等。
下一步,公检双方将以此为契机,统一执法办案理念,促进刑事执法司法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共同提高办案质量,增强打击合力,维护司法公正,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岫岩、法治岫岩贡献新的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