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岫岩县检察院
发出检察建议 让老人“养老有路”
“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这是辽宁岫岩县石灰窑镇坎子村新修订的村规民约加入的赡养老人内容。近日,在辽宁省鞍山市岫岩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的见证下,岫岩石灰窑镇坎子村的村民们正在新修订的村规民约上签字。这是岫岩县检察院发出让老人“养老有路”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后村子的现象。
2023年2月1日,岫岩县检察院收到了一份特殊的申请:岫岩石灰窑镇一个村80岁的许老太就四个子女不赡养的问题,请求检察机关支持其起诉。受理此案后,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到其所在村屯进行核实。原来,许老太的老伴去世多年,之后一直独自生活。如今已入耄耋之年的她没有劳动能力,也无任何经济来源,需要儿女尽到赡养义务,但是子女们互相推诿,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及支付赡养费,使得许老太的生活一时陷入困境。在多次调解无果后,承办该案的检察官遂协助老人向岫岩县法院提起诉讼。最终在检法两家的共同努力下,帮助许老太向其子女追讨赡养费每月2000元,解决了她的养老问题。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岫岩县检察院了解到类似许老太这样的赡养纠纷案件时有发生。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老人赡养问题,让所有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岫岩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建议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树立村民赡养老人的意识,把法定赡养义务和德孝理念的内容纳入村规民约,让孝老敬老有制度保障。依托村规民约,完善基层调解制度,妥善化解家庭矛盾纠纷。
建议发出后,镇政府高度重视,纷纷组织对村规民约进行修改,将孝老敬老条款写入村规民约,并依规依法加以落实。岫岩县检察院也联合乡镇政府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宣传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和检察机关支持起诉职能。同时,依托“三官一律进社区”活动,协助化解家庭矛盾纠纷30多起。
解决老年人赡养问题,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下一步,岫岩县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民事支持起诉、检察建议等职能,积极回应群众诉求,为老年人权益保护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实现老年人“养老有路”。
辽宁岫岩县检察院
发出检察建议 让老人“养老有路”
“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这是辽宁岫岩县石灰窑镇坎子村新修订的村规民约加入的赡养老人内容。近日,在辽宁省鞍山市岫岩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的见证下,岫岩石灰窑镇坎子村的村民们正在新修订的村规民约上签字。这是岫岩县检察院发出让老人“养老有路”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后村子的现象。
2023年2月1日,岫岩县检察院收到了一份特殊的申请:岫岩石灰窑镇一个村80岁的许老太就四个子女不赡养的问题,请求检察机关支持其起诉。受理此案后,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到其所在村屯进行核实。原来,许老太的老伴去世多年,之后一直独自生活。如今已入耄耋之年的她没有劳动能力,也无任何经济来源,需要儿女尽到赡养义务,但是子女们互相推诿,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及支付赡养费,使得许老太的生活一时陷入困境。在多次调解无果后,承办该案的检察官遂协助老人向岫岩县法院提起诉讼。最终在检法两家的共同努力下,帮助许老太向其子女追讨赡养费每月2000元,解决了她的养老问题。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岫岩县检察院了解到类似许老太这样的赡养纠纷案件时有发生。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老人赡养问题,让所有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岫岩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建议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树立村民赡养老人的意识,把法定赡养义务和德孝理念的内容纳入村规民约,让孝老敬老有制度保障。依托村规民约,完善基层调解制度,妥善化解家庭矛盾纠纷。
建议发出后,镇政府高度重视,纷纷组织对村规民约进行修改,将孝老敬老条款写入村规民约,并依规依法加以落实。岫岩县检察院也联合乡镇政府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宣传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和检察机关支持起诉职能。同时,依托“三官一律进社区”活动,协助化解家庭矛盾纠纷30多起。
解决老年人赡养问题,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下一步,岫岩县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民事支持起诉、检察建议等职能,积极回应群众诉求,为老年人权益保护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实现老年人“养老有路”。